舒邦佐

[宋代]

舒邦佐(1137—1214),字辅国,一字平叔,号双峰,靖安县城人。靖安舒氏第四世祖 隆兴府靖安(今属江西)人。宋绍兴六年(1136年)十二月初八出生,淳熙八年(1181年)中进士,先后任鄂州蒲圻、潭州善化主簿、衡州录事参军,嘉泰二年(1202年)授通直郎。宁宗嘉泰二年(一二○二)致仕。嘉定七年卒,年七十八。有《双峰猥稿》九卷传世。事见本集卷首《谱系》及《舒公墓志铭》。

舒邦佐在潭州善化任主簿时,奉命输送长沙纳缴田粮三十万斛。他随到随收,(官米平量)杜绝过去浮收肥已的流弊,柴薪微物都随身自带,不沾民间丝毫,百姓感戴,曾编有“今年官米两平量……”的歌谣唱。

潭州每年输纳粮财的,承办官吏有一定补贴,名曰“优润钱”。舒邦佐把自已应得之数,全部存入县库。离任时,当地又赠送路费,这些额外收入,他分文未动,全交善化县作修理主簿官衙之用。百姓称颂他为官清廉。

善化邻县宁乡的百姓报告旱情,当地官员疑为夸大不实,乃张贴公文遍告各乡人众,如诉告不实,欺蒙虚报,即行处责。百姓惧怕,隐灾不报。上司知舒邦佐办事能干,派他前去查明处理。他到宁乡后,一查旱情确实存在,遂呈准从宽对待首告的人。百姓消除了顾虑,俱一一如实诉告旱情,使之得到妥善处理。

舒邦佐在衡州除任录事参军外,兼摄宪司检法官,又兼郡佥幕,对案犯明谨用刑。当时狱中时有囚犯因饥寒而死。他命人为囚犯置办饮食及御寒却暑之物品。又茶陵县倪某控告胥长谭良佐受贿一案,传讯后,得知尚未收受赃物,守倅却拟将原告和被告一并治罪。舒邦佐说:“小吏要鱼肉乡民,是很容易的;百姓要伸冤,却是很难的。量刑时对吏要严,对民宜宽,倪某应酌情宽减。”后来上面派来复核案件的官吏听见舒邦佐这番议论后,很是称赞。

绍熙五年(1194年),舒邦佐告老还乡,买田设义庄,置地构筑双峰堂,在堂前凿“天泽池”(后名衙背塘),池中建“望烟楼”。每日晨夕登楼眺望,见有未起炊烟者即周济钱米。本县学田原多被豪绅及经手者侵蚀肥已,经他清理后重立新规,使学田收入按新规发给贫寒学生。

舒邦佐在《双峰堂记》提出过“退为进基,静为动主”的见解,为当时理学家朱熹所赞赏。他著有《双峰猥稿》,为文绚丽精湛。当时文人李恭甫说他的文章“有横放者,有缜密者,有精巧者”。

舒邦佐卒于嘉定七年(1214年),享年78岁。葬于本县福寿源(今沙港桥头)的野鹿衔花山上。衡州有其塑像,崇祀在石鼓书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