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

[明代]

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
在《兴隆祀丁曲》、 《罗女曲》、 《平坝城南村》、《偏桥行》等诗中,描绘了他行经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情风物。这些诗都具有一定的人民性。
但他的复古主张单纯从形式上着眼,并未注重继承古代文学的现实主义传统,使文学创作走上错误倾向。因此,他的大多数作品思想平庸,艺术上缺乏特色。
何景明谦恭好学,端方笃行。著辞赋32篇、诗1560首、文章137篇、另《校汉魏诗》14卷、《何景明诗集》26卷、《雍大记》30卷、《大复集》38卷、《谢礼直节本》、及《何子杂言》、《学约》等十多种。 所著多收录《四库全书》,经译为多国外文,在国外也有一定的影响。

情节操守

为国士,何景明淡泊名利、为官清廉、两袖清风。为钦差大臣出使滇南不取官吏贡献一金一物,任陕西还里,《明史》记载:"官囊不满三十金。"他立身刚烈正义、秉公直言、宁折不阿。抑制宦官刘瑾窃权乱政,孤意上书救文坛盟友,谏责皇帝"义子不当蓄;边军不当留;番僧不当宠;宦官不当任。" 。《明史》说:“景明志操耿介,尚节义、鄙荣利、与(李)梦阳并有国士风。”

性情雅味

为雅客,他一生充盈着亲情、师恩、友情、节义与忠爱、亦怡情山水、适性任真,热爱自己的家乡--信阳。探淮源、游浉水、进茶山、品新茗、观龙潭瀑布、看雷沼喷云、把“信阳八景”逐一进行了考证、记录、歌咏和描绘。写下380多首歌颂家乡的山水诗,反映了他对故乡的深深眷恋之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