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士安

[宋代]

毕士安(938年—1005年11月14日),本名士元,字仁叟,一字舜举。代州云中(今山西大同)人。宋太祖乾德四年(966年)进士。宋太宗太平兴国中,为监察御史,出知乾州。宋真宗即位,权知开封府事。咸平中,复为翰林学士,以目疾出知潞州,又入为翰林侍读学士。景德元年(1004年),进吏部侍郎,参知政事,拜平章事。澶渊之战时支持寇准,力主真宗亲征。景德二年(1005年),毕士安去世,年六十八。获赠太傅、中书令,谥号“文简”。有文集三十卷,今已佚。《全宋诗》录有其诗。

毕士安,字仁臾,代州大同人,宋朝著名宰相。其曾祖与祖父都在本州、本县做小官,父亲还任过观城县令。毕士安从小好学,曾专程到宋(今河南省商丘)、郑(河南省郑州市)等地求师。宋太祖乾德四年(966年),毕士安中进士,十年后任大理寺丞、三门发运事。

淳化二年(991)为翰林学士,咸平元年(998),任礼部侍郎、翰林学士。治学严谨,知人善任。曾大力推举寇准。上召选官校勘《三国志》等,书中多有鄙恶之事,劝其删改后刊印。他说:恶以戒世,善以劝后,善恶之事,春秋皆备。遂命刊刻。真宗即位(997年)拜工部侍郎、枢密直学士。景德初,进吏部侍郎、拜平章事。

毕士安一生为人正直,勤于政务,治学严谨,知人善任。平日严以律己,宽以待人。曾大力推举寇准,向宋真宗上书说:“寇准忠义两全,善断大事,我以为是宰相之材。”于是宋真宗同意毕士安之奏请,同时任命毕、寇二人为平章事(宰相)。寇准任宰相后,小人申宗古诬告,毕深知寇之为人,极力为寇辩护,查清诬告案件,将申宗古斩首,寇准才得安心政务。以后寇准力主抗辽,政绩显著,均为毕士安荐贤之功。

德元年(1004年),进吏部侍郎、拜平章事。同年,辽国统军萧挞凛领兵南下侵宋,毕士安与寇准力主真宗御驾澶渊订盟,迫使辽邦不敢进犯,只好订立澶渊盟约,双方罢兵议和。

景德二年(1005年)十月初十(11月14日),毕士安病逝,享年六十八岁。宋真宗亲至其府邸哭吊,异常悲恸,赐白金三百斤,并下诏为他废朝五日,册赠太傅、中书令,谥号“文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