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西巴纵麑

先秦 · 吕不韦 撰

孟孙猎而得麑,使秦西巴持归烹之。麑母随之而啼,秦西巴弗忍,纵而与之。孟孙归,求麑安在。秦西巴对曰:“其母随而啼,臣诚弗忍,窃纵而予之。”孟孙怒,逐秦西巴。居一年,取以为子傅。左右曰:“秦西巴有罪于君,今以为子傅,何也?”孟孙曰:“夫一麑不忍,又何况于人乎?”

译文及注释

译文

孟孙氏打猎得到一只幼鹿,派秦西巴拿回去烧煮它。母鹿跟随着秦西巴并啼叫。秦西巴不忍心,(将幼鹿)放还给母鹿。孟孙氏回来后,寻找鹿在哪里。秦西巴回答说:“小鹿的妈妈跟在后面啼叫,我实在不忍心,私自放还给母鹿。”孟孙氏很生气,把秦西巴赶走了。过了一年,又采用他把他作为儿子的老师。左右大臣和侍卫说:“秦西巴对您有罪,现在却把他作为您儿子的老师,为什么?”孟孙氏说:“(他)对一只小鹿都不忍心伤害,又何况对人呢?

注释

纵麑(ní):放走小鹿。麑,小鹿。
窃:私自。
太子傅:太子的老师;太子是君位的继承人
使:派,命令,让。
猎:打猎。
烹:烧,煮。
啼:啼叫。
忍:忍心
居:过了
以为:把...当作
安:哪里
诚:的确
持:拿着
纵:放走
逐:赶走
其:他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