续刺谗诗 其一

明代 · 区大相

天监下民,正直是与。孰任奸慝,而司世矩。周周之族,亦衔其羽。

乃如之人,不恤其侣。

关于诗人

区大相,广东高明人,字用儒,号海目。区益子。善为文,下笔千言立就。万历十七年进士。初选庶吉士,累迁赞善、中允。掌制诰。居翰院十五年,与赵志皋、张位、沈一贯等有旧。赵等先后当国,大相皆引避不轻谒。后调南太仆寺丞,以疾归,卒。工诗词,皆严于格律,为明代岭南大家。有《太史集》、《图南集》、《濠上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