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衡

[元代]

许衡(1209—1281)怀孟河内人,字仲平,号鲁斋。性嗜学。从姚枢得宋二程及朱熹著作,居苏门,与枢及窦默相讲习,以行道为己任。宪宗四年,忽必烈召为京兆提学,及即位,授国子祭酒。至元二年,命议事中书省,乃上疏言事。谓“北方之有中夏者,必行汉法乃能长久”,并指出欲使“累朝勋旧改从亡国之俗”,阻力必大。多奏陈,然其言多秘,世罕得闻。又定朝仪、官制。拜中书左丞,劾阿合马专权罔上,蠹政害民。改授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,选蒙古子弟教之。又领太史院事,与郭守敬修《授时历》成。以疾归。卒谥文正。有《读易私言》、《鲁斋遗书》。

许衡墓

许衡墓位于中站区李封村南,焦克路北侧。始建于元世祖至元十八年(1281年),据《茔域之图》碑记记载:墓地“东西横直三百九十步,南北纵直二百八十步,内心除茔域地纵横各一百二十步,植木为林,以壮神灵栖息之所,外余赡坟地三百亩”。

许衡墓自修建至今已有730年,历经元、明、清、民国,多次修葺,墓地规模宏大,但主要建筑及碑碣毁于“文革”。

许衡墓始建时,许师可立“大元故资善大夫中书左丞许公坟”碑一通,碑阴为“茔域之图”及说明。同年,元世祖敕赐墓田一百三十亩,建享堂三间,牌坊一座。元顺帝至元元年(1335年),敕制神道碑,名儒欧阳玄奉敕撰神道碑,许师敬勒石以记,竖立于许衡墓地神道上。

清代康熙四十一年(1702年),圣祖康熙赞许衡“大儒之生,与君相等。应运乘时,月辉日炳。出处皦然,顽廉懦警。致君泽民,非窦非径。”并拨银两维修。清代乾隆十五年(1750年),遣礼部尚书、户部右侍郎伍龄安致祭许衡墓,立御祭碑一通,并对墓地加以维护修葺。

1982年,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公布许衡墓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,1983年至1986年许衡后裔集资20余万元修复许衡墓。2000年9月,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许衡墓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