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崧

[元代]

刘崧(1321—1381)元末明初江西泰和人,原名楚,字子高。洪武三年举经明行修,授兵部职方司郎中,迁北平按察司副使。坐事谪输作,寻放归。十三年召拜礼部侍郎,擢吏部尚书。寻致仕归。次年,复征为国子司业,卒于官。谥恭介。博学工诗,江西人宗之为西江派。有《北平八府志》、《槎翁诗文集》、《职方集》。

刘崧(1321~1381)字子高,原名楚,号槎翁,元末明初文学家,泰和珠林(今属江西泰和塘洲镇)人,为江右诗派的代表人物,官至吏部尚书。卒年六十一,谥恭介。

刘崧家境一般,自幼努力向学,史载他七岁能诗。元至正十六年(1356年)中举。明洪武三年(1370年)举经明行修科,朱元璋在奉天殿召见,授兵部职方司郎中,奉命到镇江征粮。镇江多功臣之田,租赋主要由普通百姓承担,刘崧力奏朝廷,才得以减免。随后改任北平按察司副使,当时推翻元朝统治不久,北平作为元朝的故都,管理难度大,他上任后,轻刑省事,招集流亡百姓恢复生产,并在学宫旁立文天祥祠激励世风,又立石碑昭示各府县不要以徭役繁累百姓。后因上奏减少宛平驿马之政,为宰相胡惟庸所忌,在一事中被坐罪贬官,不久被放回乡。洪武十三年胡惟庸被诛后,刘崧被复用,拜为礼部侍郎,不久又升为吏部尚书。当年发生了雷击谨身殿之事,朱元璋召集群臣论施政得失,刘崧答之以“修德行仁”。不久致仕,再次回乡。第二年三月,再被朱元璋征用,拜国子司业,赐鞍马,以朝夕晋见皇帝。当年六月,因病逝世。病发时,他还坚持教导学生,逝世前,国子祭酒李敬问他有何遗言,他没有一句话言及家事,只是回答说:“天子派我教导国子监学生,希望我能成功,我却就要死了”。逝世后朱元璋亲自撰文祭奠他。

刘崧自幼博学,天性廉洁谨慎。他兄弟三人在泰和有一栋房子,五十亩田,升官后却从来没有增加。一条布被用了十年,直到被鼠咬烂才换掉,但仍改成衣服给他的儿子穿,为官期间,从来都不带家眷相随,赴北平任职时,仅带一书僮。每日晚上都坚持读书。著有诗文集《槎翁集》、《职方集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