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

[明代]

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
何景明为官清廉,作为皇帝的钦差大臣,出使滇南归来,不取地方官吏贡献一金一物。就任陕西还里时,《明史》也明确记载:"官囊不满三十金。"这在"一年清知府,十万雪花银"的封建社会的官场中,的确是难能可贵。他立身能主持正义,宁折不阿。宦官刘瑾窃权乱政,朝中大臣敢怒不敢言,何景明毅然上书给吏部尚书许进,劝其申张正义,抑制刘瑾弄权,语极激烈。刘瑾得知后趁机打击报复,革职上告诸官。何景明弃官回乡,虽被追削官职,仍不屈服。正德六年(1311年)刘瑾败死,何景明复官上任后,依然"志操耿介"。当文坛盟友李梦阳受迫害关江西牢狱时,众臣不敢秉公直言,惟何景明冒险上书吏部,救出李梦阳。正德年间朝政腐败日重,皇帝收宦官为义子,养佛僧于内廷,不理朝政。何景明上疏指责:"义子不当蓄;边军不当留;番僧不当宠;宦官不当任。"在进职吏部员外郎时,大宦官钱宁拿一古画想请何景明题字,何景明说"毋污人手",空留多年,终不给写一字。他热爱自己的家乡--信阳,在短暂的一生中,写了380首歌颂家乡的山水诗,反映了他对故乡的眷恋之情。《明史》记载:"景明志操耿介,尚节义,鄙荣利,与(李)梦阳并有国士风"。

何景明谦恭好学,从不以才凌人。19岁中进士后,在京与李梦阳等人合力倡导改革文风,以"文必秦汉,诗必盛唐"相号召,反对台阁体,天下文士翕然从风,遂成为明代文坛"前七子"(其他6人:李梦阳、徐桢卿、边贡康海王九思王廷相)、"四大家"(其他三人:李梦阳、徐桢卿、边贡)的首领,并成为"后七子"的开山人物。传世著作有《大复集》38卷,《雍大记》30卷,《大复集》二卷,《何景明诗集》26卷及《何子杂言》、《学约》等十多种。在明代诗歌集的《明诗别裁》中就选了何氏的48首,为全集之冠。400多年来,《大复集》翻刻版本就有二十多种。河南巡抚蔡汝楠曾为他在汝南天中山下立祠并亲撰碑文。开封禹王台五贤祠即专为何景明、李白杜甫高适、李梦阳而立。何景明著作多收入《四库全书》,而《四库全书》又被翻译成许多外国文字,因而,何景明在国外也有一定的影响。